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Article 10Amended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和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 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深人实际,了解情况。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参加前款规定的活动中,可以向被检查、视察和调查研究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