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本市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城市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本市两个以上县(市、区)的,主管机关为市公安局。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