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备案规定Article 8Repealed负责审查的机构审查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是否存在下列问题:(一)与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二)与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违背;(三)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四)超越地方人民政府权限;(五)有其他不适当情形,应当予以纠正的。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