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Chapter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Article 18Amende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依法共同进行土地统计,统计人员依法行使土地统计职务。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统计资料。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