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自治县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友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障自治县内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权利,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矛盾的行为。

自治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