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自治机关编制自治县旅游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和利用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族风情等资源,发展旅游业。自治县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管理和保护,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自治机关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划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保护其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