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自治县招录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划出一定比例的名额定向招录自治县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对报考自治县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照顾加分等倾斜政策。

自治县事业单位、上级机关隶属的驻在自治县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自治县少数民族报考人员。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依照国家规定招收人员,优先招收自治县少数民族公民。

Local Regulations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