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作为专项支出列入本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 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