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文明单位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被命名的文明单位给予职工一次性的物质奖励,奖励资金应当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解决。

省垂直管理的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单位的,职工奖励资金应当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解决。

中央直属的单位被命名为文明单位的,职工奖励资金可以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解决。

各类自收自支单位及其他组织被命名为文明单位的,职工奖励资金可以由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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