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测绘条例/Chapter 8 法律责任Article 46In force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二)办理审批事项或者查处违法行为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