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Chapter 4 选举方式Article 21Amended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提名自荐名单中的村民,也可以提名其他村民。每一村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