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