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职业介绍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办职业介绍机构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报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发放《职业介绍许可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7,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