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教育方针,依照自治县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教育发展规划,自主确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管理、办学形式和招生办法。

自治县加强基础教育,巩固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视学前教育,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各族人民的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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