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防治水污染成绩显著的;

(二)绿化造林成绩显著的;

(三)防治水土流失成效显著的;

(四)保护和增殖泸沽湖裂腹鱼、发展渔业生产成绩突出的;

(五)检举、揭发、控告违法行为有功的;

(六)依法管理景区和治安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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