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教龄男性满三十年、女性满二十五年的教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
在中小学和师范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教龄男性满三十年、女性满二十五年的教师,按国家规定退休后,享受原工资百分之一百的退休金待遇。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离退休教师给予补贴。
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可以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标准享受特教津贴;从事特教工作满二十年并在其岗位上退休的,其特教津贴计入本人工资计发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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