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6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Article 31Amende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也可以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当选代表的名额。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