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设区的市、自治州、地区和驻省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组成代表团。

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代表团根据情况,可以分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推选小组召集人。

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22,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