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向主席团提出对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和相应的决议草案,经主席团决定,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相应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再次向主席团提出对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和相应的决议草案,经主席团通过后,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和相应的决议草案印发会议,并由主席团将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22,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