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主管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义务植树和绿化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培训义务植树技术骨干,开展义务植树宣传教育,普及绿化知识,提供技术服务。

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其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义务植树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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