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4

Amended

省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地方性法规依据,因行政管理需要,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或者设定警告、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立法权限和罚款限额的规定。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本市的地方性法规依据,因行政管理需要,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立法权限和罚款限额的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