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报道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