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Amended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文化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发民族文化精品,逐步培植民族文化产业。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遗址、古墓、建筑、桥梁、壁画、崖画等文物。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彝族和其他民族历史文化的收集、整理和研究,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培养民间文化的传承人。编纂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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