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对生产定量包装商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生产、分装、销售定量包装的商品,应当在包装物的显著位置按照规定的标注方式和项目标明内装商品的净含量,未标明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不得出售。其净含量标注方法和计量偏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