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围绕本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经征求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意见后,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