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二)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

(三)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对有关议案和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四)对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可以召集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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