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实行以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育龄夫妻介绍常用避孕方法及其作用机理、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指导公民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方法。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