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3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Article 19Amended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重新确定。重新确定的代表总名额应低于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该级人大代表总名额的上限。乡级人口总数超过九万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人口增长情况,重新确定人大代表总名额。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6, 2016Article 1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