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县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