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

(二)“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