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芜湖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的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出让和管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开发区管委会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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