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医疗保健条件,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人身安全。

家庭其他成年人有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关心、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