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议案,交付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的工作委员会研究,有关的委员会应当于当年的11月前审议或者研究完毕,答复提议案人,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告审议通过后,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作出书面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8,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