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预算草案的初审内容: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

(二)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三)预算收支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情况;

(四)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五)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六)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和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七)上解上级的支出和下级上解的收入;

(八)预备费和预算周转金设置的合法性;

(九)编制程序的合法性;

(十)为实现预算拟采取措施的合法性、可行性;

(十一)需要初审的其他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