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Chapter 2 土地使用权出让Article 11In force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进行。商业、金融、娱乐、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的用地,应当采取拍卖、招标的方式出让。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出让底价。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