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嘎查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嘎查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对嘎查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嘎查村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对嘎查村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任职资格审查;
(五)查处违反嘎查村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嘎查村财务管理工作,其日常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苏木乡镇农牧业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旗县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农牧业经营管理机构建设,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嘎查村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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