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应当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若干人,办理日常工作。

在本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非本居住区的本市居民可以作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