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