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Chapter 4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Article 31In force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履职学习。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1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