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Repealed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扣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出具暂扣证并告知当事人在二十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于当日内退还暂扣的车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扣车辆时,应当帮助当事人联系车辆,将乘客或者货物及时转运。
当事人未在二十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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