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对强制措施或者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强制措施或者对处罚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