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Repealed

凡省内过去颁布有关种子的规章与本条例有抵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的,按国家的法规执行。 第四十四条 省种子行政管理机构和各专业种子公司,可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修改权属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条例的具体应用由黑龙江省农牧渔业厅进行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