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国防教育应当根据不同对象、不同行业的特点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结合政治学习或者通过短期培训,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组织实施军训,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初级中学和小学结合各科教学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人民武装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整组、训练、征兵等工作,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居(村)民委员会结合征兵工作、拥军优属和重大节日等活动,对城镇居民、村民进行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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