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组织开展有益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为妇女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在招生录取、学业奖励、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