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为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帮助贫困地区建立健全流通网点。

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扶贫网店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网上销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