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教育机构应当采取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教材、聘请传承人授课等方式,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入各级各类学校。

鼓励、支持教育、科研等机构,采取学历教育、进修、短期培训等方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