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市人民政府负责甜城湖保护工作,将甜城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甜城湖保护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环保、水务、规划、住建、农业(渔政)、林业、交通(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甜城湖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