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潮州历史文化内涵和历史风貌,体现潮州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符合潮州古城区保护框架主题:

(一)“岭海名邦”以保护“三山一水、一城八景”的山水格局为主体,展示古城传统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为主题;

(二)“南国古郡”以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发和利用唐宋时期历史遗存资源,突出府城历史风貌为主题;

(三)“海滨邹鲁”以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体现民俗生活氛围和弘扬潮州传统文化、民俗风貌为主题;

(四)“商埠侨乡”以保护有代表性的近代建筑与革命史迹,弘扬潮籍华侨爱国爱乡的精神、反映潮州作为对外开放商埠的历史为主题。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