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示范区鼓励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支持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先行先试。

示范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引导社会培育创新精神,倡导创新文化,营造崇尚创新、勇于突破、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