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及其相关服务与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包括省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确定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昆山、江阴、武进、镇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国家高新区)。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8